(二)質量互變規律
唯物辯證法指出:事物的屬性具有質和量兩個屬性。量是指衡量事物處在的某種狀態的數量或具體形式;質是指事物成為它自身并區別于另一事物的內在規律性[16]。
學習《污染控制工程原理》的學生,都應已具備較強的化學水平,深知化學方程式的建立方法,以及質量守恒定律。在本門課中,會涉及到很多燃燒方程式,這些方程式都是在表達質量互變規律,即由于某種物質的燃燒,其質量逐漸減少,此時發生的是量變,而后由于質量守恒,必然會有另一種或幾種生成物的質量不斷增加,最后引起質變。污染物本身就是量變到質變的過程,是量積累到一定成引起破壞作用的質變,質量互變規律就是強調量變可以轉化為質變,量變是連續性的,是不易觀察的,而質變是飛躍的,是顯而易見的。通過加入質量互變規律講解部分燃燒化學方程式,不僅可以讓學生更加透徹的理解課程內容,同時會激發學生的思考能力,甚至可以讓學生堅定“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”的信念,在連續的微小的量變不斷產生之后,必然會發生質的飛躍。